所谓“中药之争”:一个重要问题不在中药

 

经常有对于中药的争论。

 

其中,有些是社会习惯、个人好恶,有些是哲理层面。

 

中药有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当然有。

 

例如,黎润红、张大庆和我写了三本书、五篇文章(附件1提供它们的电子版下载地址和提取码),介绍的屠呦呦等从中药发现和研究单体化学分子青蒿素。所以,一般性争论中药是否有效,没有意义。

 1.png

在此指出:中药争论激烈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利益问题,是以中药名义大规模销售伪劣商品的厂家及其相关的黑心资本。

 

众所周知,中药传统的销售,是个体中医为个体病人看病,然后给药方,药方上有多味中药。病人或家属到中药房抓药,一个药房不够,还需要到另外的药房。每一个中医,给不同的病人看病,虽然西医可能诊断为同一个疾病的病人,在中医那里可能给不同病人开不同的药。而同一个病人,如果由不同的中医开药,又会不同。

 

中医诊断和治疗的这些不同,与西医很不一样。西医的诊断和治疗,不会因为医生不同而不同、不会因为病人不同而不同。

 

中医治疗的药方,因病人和医生而异。西医对于一个疾病的病人,主要药物基本一样。

 

以上不同有巨大的后果:西药可以一个药大量销售,取决于病人数量。一些常见病,一个药物就可以巨额销售。今天全世界的大药厂,经常出现一个药厂几年内有一个主打药物,其销售带来巨额利润。例如,心血管的药物心得安、抑郁症的药物百忧解,都是在一段时间起作用,有些药物作用还有限,但病人需求很多,所以给药厂带来大幅利润。降胆固醇的药物曾经给一个国际药厂带来的销售收入超过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年度财政收入。

 

但是,中药的“个性化”处方,就难以出现中药单个药物的巨额销售。以原模式销售中药,最大是成为旧时代那种家庭发财,而不可能像现代外国药企一样巨额利润。

 

我自己出生在南昌后不久,随家长到樟树几年,以后也间隔一些年回访了几次。樟树曾是中药的“药都”之一,有“药不过樟树不灵”的传说。但即使这样,中药加工企业也规模有限。

 

大约在1970年代,有些地方的中药厂,为了药厂和职工的生存(当时还没有资本、利润的说法)而“发明”一些说法,以便推销。

 

之后一些年,加上了利益、利润、资本等因素,出现了大规模的问题。

 

例如,中药不仅针对病人个体而用药不同,而且因为季节、气候也有用药差别,而大规模推销的所谓“中药”违反这些中药基本规律,对于多种不同西医诊断、对不同病人、不同季节等推销同一种疾病,还信誓旦旦是几千年的积累,显然这时声称不是假的,令人难以置信。

 

在我的微信朋友圈,昨天有位留学海外的生物医学研究者留言:“亲身体验认为,连花清瘟根本不能治疗新冠,甚至不能缓和一下症状!只有在早期觉得喉咙干时候泡水喝觉得喉咙湿润一些,不过大抵都是水的功效而不是连花清瘟”。如果没有确切的可信数据,很难有效反驳这种看法。特别是已经大量用于人、既有样本又有钱之后,坚持不收集大量可信数据的,令人怀疑是自己就不信所以用的人越多越不敢收集数据。

 

几乎难以区分,哪一个大型以中药为名义销售大规模单一“中药”的,不是欺骗。

 

欺骗的模式有多种,例如:

 

1)以中药某种配方,对应某一类西医定义的常见病,暗示或明示病人不通过中医医生的诊断,而直接在西医诊断之后就用大型中药销售公司推出的所谓中药。

 

    这种模式,有时有一定基础,但中医既然是需要医生看病诊断后给药方,这种销售就推翻了中医对症下药的环节,直接否定了中医医生的重要性,而认为西医诊断可以对应中药配方。

 

    这种中西合并的做法,理论上不是不可以,但如果既然推翻了中医的程序,就应该走西医西药的程序。需要按西医诊断,按西药需要动物验证加临床验证的环节,拿出过硬的、可靠的数据,才能大规模销售。

 

    但是,这些大型中药销售公司,一般强烈坚持“中药早就证明,不用西医西药的方式卡中医中药”。

 

    也就是说,这些大型中药销售公司首先突破中医中药规范,而后又不接受西医西药,让自己成为不可监管的对象。

 

    大型中药销售公司打着中药的旗号,劫持了中医中药。 真正的中医、疗效确切的中药,大受大型中药销售公司之害。个性化、小众的中药销售很差,就是有用,也不如大型中药销售公司的假药。

 

2)以中药的名义,销售没有效果的产品、从来没有的“药物”、或者从来没有的配方。卖的就是噱头。

 

二十一年前的2001年,我在《南方周末》批评过的那时流行的505神功元气袋,就是一种假药的例子(见附件2)。中药是口服或者外敷。用袋子放在外面,中医是不认的。这种并非中医,而是厂家推出的,大家就应该当心。当年帮助站台的人,后来也退了,而且在学生面前号称从来不相信。

 

3)还有一类,以中药名义销售,其实里面是已知的西药。

 

流行的所谓“中药注射剂”,一般属于2或3。中药都是口服或者外用。如果注射,会有很危险的情况。一般行骗企业也不敢贸然把中药做成注射剂,那样可能导致过敏甚至死亡,所以要么没有多少中药成分,要么干脆其实塞了西药。

 

地方经常是知情的,但碍于人员就业、地方税收、或者人情,而不想管制,经常到北京,自己或找人给监管机构施压。

 

国家监管机构一般也知情,但有上级、地方和不知情的誓死捍卫中药的人,监管困难。

 

如何杜绝?

 

并不难。国家和地方如果确实认为清除假的中药,才有利于真中药,有利于病人,就可以痛下决心,严格监控:

 

1)销售公司说卖什么药,就确实是卖什么药,不能是没有药物、或没有足够药物成分,也不能是假中药名义卖西药;

 

2)既然要求按西药的销售模式,就应该按西药的监管模式,而不能按西药销售,而中药监管。我国对于西药药监制度以及逐渐完善,同样严格适用于大型中药销售公司销售的“中药”。

 

去除贪婪黑心资本及其支持的叫嚣,对于中药的其他争论,可以很长时间。不去除这一成分,很多人被裹挟了,或者给骗子数钱还不知道。

 

誓死捍卫中药的人里面一定有好人。但他们应该捍卫好的、真的中药,而不应该捍卫伪劣的中药,也不应该捍卫以中药名义销售的西药。

 

对一般人,如何避免用伪劣的“中药”?了解一下被推销的“中药”:是否早就有的中药?是否针对中医诊断的相应中药?是否您经过验证而信任的中医医生推荐的中药?

 

如果是近几十年才开始、而且是大规模销售、见钱眼开的“中药”,如果没有特别证明疗效,基本都是伪劣。建议避免。

 

 

 

1:

饶毅等研究青蒿素科学历史的书和文章及其链接

 

2004年2月24日饶毅致信屠呦呦,联系有关青蒿素历史的研究。

 

2011年饶毅、黎润红、张大庆发表第一篇相关的科学史文章。

 

饶毅、黎润红、张大庆合作或独立先后发表三本书,五篇文章。

 

2015年,屠呦呦获诺贝尔奖当年,黎润红发表口述史(饶毅、张大庆作为其研究生导师指导、设计和作序)。黎润红采访了多个参与青蒿素研究或相关的知情人,如实记载不同的意见。

全书520页。

黎润红 2015)《523任务与青蒿素的研发访谈录》(屠呦呦、罗泽渊、李国桥等口述)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

电子版见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LOua9YOYZMksJsZXhxp5Kw

提取码:25d7。

 

2016年,饶毅、黎润红、张大庆发表《辛酸与荣耀——中国科学的诺奖之路》,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全书288页。

电子版见: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0ix4f5VSAnE7jD-Y7DS6-w。

提取码:nj6f

 

2017年,张大庆、黎润红、饶毅发表《继承与创新-五二三任务与青蒿素研发》,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全书273页。

电子版见:http://www.raolab.org/upfile/file/20210222060739_607572_72517.pdf。

 

文章:

黎润红 (2011) 523任务青蒿抗疟作用的再发现,《中国科技史杂志》,2011年第4期,pp488-500电子版见:http://www.raolab.org/upfile/file/20210222001519_744436_37301.pdf

黎润红、饶毅、张大庆 (2013) 523任务与青蒿素发现的历史探究. 《自然辩证法通讯》,2013年第1期,pp107-121+93电子版见:http://www.raolab.org/upfile/file/20210222001618_179137_47337.pdf

黎润红、张大庆,青蒿素:从中国传统药方到全球抗疟良药.《中国科学院院刊》,2019年第9期,pp1046-1057电子版见:http://www.raolab.org/upfile/file/20210222001704_497653_13344.pdf

黎润红、饶毅、张大庆,青蒿素类药物走向世界的序曲.《科学文化评论》2017年第2期,pp50-68(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科学技术哲学》收录)电子版见:http://www.raolab.org/upfile/file/20210222001752_94896_24558.pdf 

 

2

不要把有限的收入投入到无限的无益的营养保健品中去

《南方周末》调查“核酸保健品”的营养价值问题,我认为可以是给中国一些企业和商业界人士过度炒作“营养品”的一剂苦口良药。

 

也许因为中国传统喜好补药的心理,这些年来中国保健品好象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观察这些“保健品”的上市,发现它们有同样的问题。它们常常是一些厂家在没有什么资料的情况下,匆忙推出的“产品”,然后号称有许多作用。推出的人大概的原则是,用没有益处,也没有害处的产品,以广告和推销为主,把一个产品推向市场。中国一些药物审批管理机构也向企业提供过这样的“咨询”,而且厂家还会出钱让大学和研究机构的老师和学生写介绍文章,发表在报刊上,而民众并不知道这些实质是广告。

 

核酸营养品只是许多保健品中的一个,“珍奥核酸”的说明书号称他们的核酸可以“显著改善脑机能”,我想我可以说自己对脑的了解比这些厂商要多,我认为这是不太可能的。厂商就是不说出什么“脑机能”,也不能逃脱广告不实的责任。附带提到,我们研究神经系统的人都知道世界上科学家对脑和智力的了解还不够,不足以推出提高智力的药物。其它厂商和商业人员也常常以提高智力的药来吸引顾客,脑黄金和脑白金好象都是这一类。脑白金是melatonin,宣传的多个作用都是没有被证明的,它对少数人的睡眠有作用,其中部分还是安慰剂性质,也就是说,服用没有药性的空白对照也有一些作用。“促进智力”的这个大的保健品市场是一些商人在中国不断利用民众心理的一个不好的例子。对于儿童推销“治疗近视眼”的许多保健品也是同样在没有根据的情况下推出的。

 

我们既要指出正常人没有必要用核酸营养品,也要指出中国市场上还有许多同样性质的保健品。八十年代“505神功元气袋”编的故事是中国陕西的某个人做五百零五次实验发现的“新产品”,这个故事明显相似与1900年代初外国科学家做六百零六次实验发现新药的故事,这样的编造可以说是水平低下,那个产品也是号称有一大堆作用,包括对脑的作用,这样编的故事也能造出一大”企业“,其它商人看到,自然就会花精力和经费去推销做同样的事情。如,利用中国一般人对血液的重视,推出的各类补血产品,也是大有问题的。我们姑且不追究某一个补血产品是不是能补血,实际上,正常人没有补血必要。就是能补血的产品,正常人如果用了,有可能导致疾病。比如,血液红细胞过多,是可以引起血管栓塞的。北欧有一家几代得奥运会滑雪冠军的,他们家有基因突变,使他们红细胞比常人多,这对他们滑雪成绩有帮助,可是他们却有血管栓塞造成早逝的趋向。病人贫血是可以由不同原因造成的,需要去看医生,得到不同处方的药物才行,听信简单的保健品宣传,走的不是捷径,而可能是耽误时间、浪费金钱。

 

保健品不仅是中国国内厂商的问题。有些海外留学人员对保健品市场也起了不良作用。

 

 

应该意识到:保健品泛滥实际上是有害于中国人民的全体利益的。因为当人民把现在还有限的收入,过度投入到无益的”营养保健品“中去的时候,人民可以用于有益的药物的钱就少了。同样,当企业和商业热心地推销和不断翻新各种无益的保健品,企业和商业用于生产和推销对人民有益的产品的时间和经费就少了。实际上,中国有许多疾病有待于新药的开发和应用。厂商保健品市场的泛滥是对这些病人的实际利益侵害。所以,推出无益的保健品是损害中国人民整体利益的。从中国工商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来说,有些人认为只要企业和商业有收入,对国民经济有好处。这样的看法目光短浅。生产无益产品,是经济发展中的假象。同样的经费和时间,如果投入到有益的产品上,那才是国民经济真正的发展。推出无益保健品的人常常不认为他们这样做有什么不好,有些人以为,如果顾客愿买,他们愿卖,是两相情愿,没有什么不对。故意诱人浪费,有道德问题。

 

当企业界商业界人士用无益产品分流中国人民有限的收入时,我还想对这些人说:你们或你们的同事在同样分流你们亲戚朋友的收入。你们建立在无益产品基础上的企业和商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泡沫。如果你们把同样的精力、才干投入到生产对中国大众有益的产品上去,你们对中国人民、对中国发展都会是功臣。而且,你们做有益产品时,回到家里,也可以自豪地对后代说你们对中国的前途、对他们今后的天地是有贡献的;你们更可以没有保留地教育子女说:做人要有良心。

 

在对保健品出现争论时,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厂商要求批评的人出来证明他们的产品没有某种用处。实际上,一个产品,即使是保健品,也是要由卖产品的人证明其用处,有真正的数据,才能依据数据证明其可靠性。不是要求反驳者来做实验的。如果谁发现了有益的保健品,应该可以用实验数据来说明问题。哪个号称有疗效的保健品,可以在两组人群中比较出来的。保健品靠讲几个人吃什么东西后好了的个例来“说明”效果是不科学的。许多疾病都有一定量的自然痊愈和变化率,还有些疾病受心理暗示可以变化,所以没有对照实验的结果是不说明问题的。中国应该以广告不可有假的宣传来严格要求保健品市场,减少因为保健品生产和销售而把中国人民有限资金投入到无用的商业中去,促使中国厂商尽力以真正有用产品为中国人民服务,而推动中国有效经济的发展。

 

在有关保健品的争议出现时,要由公正的机构来评判,象这次核酸事件时,行业组织如”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科技发展中心、全民健康促进会及中国健康产业市场发展委员会”等,是可以被人怀疑他们与核酸保健品利益是一致,而不一定与中国多数人民利益一致。它们来主持“听证会”号称“最高权威一锤定音”,并通过媒体造成“核酸之争终于尘埃落定”的定论,这些都是不太合适的。所谓“民族产业、民营企业生存状态”是不应该践踏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并不怕少了几个生产无用产品的厂家,而怕对人民不负责任的人太多。如果国家计划错了,也是要改的。中国,是人民的中国,不是几个商人的中国。

 

希望中国有更多的人出来批评欺骗民众的产品和行为,特别是当有些需要专业背景的问题的时候。在商业道德有较普遍问题的时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提醒其他不一定知道的人。这些虽然对我们的专业和我们本人的事业没有促进,常常还会引起某些人的责难甚至辱骂。但是,如果我们不提醒别人我们知道的问题,我们也就不会被别人提醒我们不知道的问题。

 

社会公德依靠大家努力。

 

《南方周末》2001年3月1日,发表时题为“保健品失控诱人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