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与数学和物理、甚至与化学相比,属于动脑成分比较少的学科。
有人甚至提出:生物学研究不用动脑,只要动手做实验。
更有甚者,提倡:(生物学研究中)想法是廉价的。
以上不仅有一定道理,特别是不动脑筋的研究在今天生物学研究普遍流行,指导和“帮助”一批人在晋升和缺乏科学含义的社会意义上“大获成功”。
但是,自古至今,动脑筋在生物学研究也一直起着作用。
你的研究是否需要动脑筋,你崇尚动脑筋的研究、还是只是苦力?是你的选择。
1822年7月20日出生的孟德尔,是动脑筋研究生物的典范。
很多人认为孟德尔的研究有很大的运气成分,这是误解。孟德尔的运气在于,虽然他出身贫穷,但有几位非常支持他的人,其中最大的支持来自修道院的道长。
孟德尔的研究过程,有很小的运气成分,而最关键的是他研究得法。他设计实验、选择的性状、知道需要大量实验数据、对数据进行定量分析都是当时的生物学家普遍忽略的。而他看见三比一的比例后,则更有创造性的思考,倒推出遗传的规律。
在他出生的那年,有两位植物学家发表了类似的实验结果。
英国的John Goss(1787-1833)于1820年开始豌豆杂交实验,1822年10月15日发表于《皇家园艺学会会志》:“杂交影响下豌豆颜色的变化----致学会秘书”。
学会秘书在Goss文章之后介绍:1822年8月20日,Alexander Seton在园艺学会宣读了他研究豌豆杂交的结果。
两人结果高度一致,这里以Goss的结果叙述核心发现:蓝色的豌豆与蓝色豌豆杂交后代都是蓝色,白色(准确地说是黄白色)豌豆与白色豌豆杂交后代有些是白的、有些蓝的,没有其他颜色。
两个人的研究都没有定量分析,没有具体数量,而且没有做大量实验,如果在数量不够的情况下定量也会有漂移,不一定看得见三比一。
在《生物学概念与途径》早先版,介绍过达尔文在1862、1868、1876、1877发表的植物杂交遗传实验。他用的数量也不大,也忽视了定量。但他发表的报春花实验结果是完美的三比一,他并没有以此为基础,动脑筋推出遗传规律,而是脱离他的实验数据,胡诌什么“泛生子假说”,其叙述含自相矛盾的可笑之处。
所以,孟德尔(1822-1884)之前的Goss和Seton、孟德尔同代的达尔文(1809-1882)都做过同样的实验,甚至得到同样结果,但只有孟德尔动脑筋足够而推出正确的遗传学规律,开创现代遗传学。
孟德尔依靠的不是运气、是脑。
不动脑筋的做法,在生物学也不是最佳的研究途径。
提倡生物学研究不懂脑筋要么是自己有问题而不负责任地自以为是、要么是愚民谬论。
2022年11月13日 早上7:15-8:23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