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有很多科学家对于自己国家的缺点有清楚的认识。
二十世纪全世界最聪明的生物学家Francis Crick(克里克)就是一例。
克里克的伟大不仅在于其科学发现,而且在于其一生坚持原则的独立人格。
我认为,生物学历史有两次智力高峰:一次是1854年至1866年孟德尔独自一人,一次是1951年至1965年克里克和他的多个合作者。
物理学出身的克里克,最著名的工作是1953年2月28日在剑桥与Jim Watson宣布发现DNA的双螺旋结构。之后他独立提出tRNA的存在、生物学的中心法则,与其他人合作发现mRNA、解析遗传密码。
(剑桥大学Cavendish实验室)
他一生后期研究集中于神经科学,特别是意识。
克里克对宗教的态度很鲜明,认为是成人自己的私事。在剑桥大学建立丘吉尔学院时,克里克专门致信丘吉尔,建议不要设立教堂,丘吉尔没有接受其建议。
克里克拒绝英国王室给爵位。大多数英国科学家都引以为荣的爵位,被克里克视为粪土。
很多美国人有骨子里的崇英媚外。美国科学家邀请克里克演讲时,想当然地给克里克加上“克里克爵士”,通知发给大家,但被克里克看到,要求立即在通知上划一杠,表示没有爵位。
克里克是真正现代科学家,对于宗教和王权,无论是实质还是名义,都持批评态度。
克里克是鄙视王室、反感宗教的伟大科学家。
克里克死后,仪式不在教堂举行而是在美国Salk生物学研究所;骨灰不是安葬在教会墓地或王室赐给的地块,而是撒入太平洋。
克里克显然不同于绝大多数白人。
而有些海外华人急于“入乡随俗”,追随大多数,而不是做自己,难以做到有自信、独立思考、坚持做事有原则。
例如,一部分不相信上帝瞎说的人居然信教;
再如,一部分不信教的人婚礼葬礼也在教堂举行;
还有,一部分能够不信教、不用教堂教会做仪式的人,在美国中小学学生宣誓对美国效忠的Pledge of Allegiance的时候,对美国少数独立自由人士反感的“上帝下的一个国家”(one nation, under God)这句话,也不敢反对。
剑桥Eagle 酒馆
剑桥大学Gonville & Caius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