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都有专攻。
医学、预防医学、药物等行业也一样,术有专攻,里面有多个专业的科技工作者。我们无法对所有人提出同样的要求。
但是,专业与疫情有密切关系,特别是以前得到国家大力支持,支持的名义就是传染病、就是研发新药的,现在应该冲在做事的前面。
如果抢钱在先,而现在要做事的时候却躲避责任,如何解释?
十几年前,我国给经费最多的民用科技项目,就是十六个“重大专项”。每一个都是到那时为止,我国民口最大的经费。
其中有三个重大专项与生物医学有关:传染病、新药创制、转基因。
哪个单位、哪些科技工作者,当年信誓旦旦说自己单位的能力、自己的能力,或者说能力不行但国家给了经费之后养大、养强了,就会在国家有需求时作贡献。
养兵千日 用兵一时。
可以问:
得到这些经费最多的单位、最多的科技工作者,现在在哪?
它们、他们对疫情做出了贡献吗?多大的贡献?
它们、他们的贡献大于没有得到重大专项经费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吗?
它们、他们有没有逃跑了的?
国家部委对于经费去处,有明确记录,很容易统计出来:
以前要钱、得到钱的那些人,现在占做事的人的多大比例?哪些人突然不见了?
需要问责吗?
如果不问责,是否至少需要有道义的要求。
希望没有出现:有些人,当年要钱冲在前面,现在国家有难时不仅跑了,而且跑去做个人赚钱的与疫情无关的仿制药、或忽悠性质的药、甚至支持假药、支持了假药死不认账。
要钱在先、做事逃跑的问题,外界不一定清楚,科学界、科技界其实都知道。
只要这一问题不解决,就会助长前赴后继的“要钱不做事”的问题。
最近刚刚开始的、如火如荼的国家2030“脑计划”,就已经出现了为了钱不要其他,打着为国家解决疾病而做劳民伤财的事情,主持人首先给自己单位拨经费、压制专家组反对指定自己学生主持大量经费等明显违反科学经费管理常规的问题。其中的因素恐怕就有知道传染病和新药专项等不用兑现的“精神遗产”。
对于应用型项目、对于目标明确的国家需求的大额经费,建立一定程度的监督和一定形式的问责,对提高国家今后投入的产出效率,恐怕是应该的。
亡羊补牢 犹未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