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诺奖得主看上去“簇拥”着一个上高中的孩子

 

(国内)有些人对于美国职业文化不清楚,情有可原。

(国外)有些人故意歪曲事实,不过是....。

 

美国鼓励儿童了解职场。对于女孩,很多地方有“带女儿到工作场所日”(take your daughter to work day)。

 

美国科学家--西方科学家--有长期的传统,让后代参与科研。

 

居里夫人就鼓励大女儿在中学阶段就和自己一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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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学鼓励家长联系安排青少年的活动,包括科学研究。

 

自然,有时会发表研究论文。英国多,美国也有。

 

例如,1965年,18岁的Roger Kornberg(小科恩伯格)在其父亲Arthur Kornberg(老科恩伯格)实验室从事研究,产生了一篇以儿子为第二作者,父亲为最后责任作者的论文。

 

Jackson JF, Kornberg RD, Berg P, Rajbhandry UL, Stuart A, Khorana HG and Kornberg A (1965) On the heterogeneity of the deoxyribonucleic and associate with crystalline yeast cytochrome b2. Biochimica et Biophysica Acta 108:243-248.

 

科恩伯格父子都多次回忆儿子很小就去父亲实验室。

 

 

儿子排在文章的第二。

 

儿子后面,有三位诺奖得主:

 

第三作者,是1980年诺奖得主。

 

第六作者是1968年诺奖得主。

 

第七(最后)作者是父亲,1959年诺奖得主。

 

小科恩伯格在18岁是第二作者,不是说他当时比第三和第六作者更成熟、更聪明,而是在这篇文章他的贡献比他们更大。

 

这篇文章并不能让作者获诺奖的文章。几位作者(包括第二作者本人)因为其他工作获得诺奖。

 

没有人有资格问老科恩伯格:你儿子凭什么是第二作者。更不能厚颜无耻找老科恩伯格的亲戚朋友问。

 

美国中学鼓励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含进实验室做研究)。可以是学校联系,而更多的学校鼓励家长帮助。

 

参加项目可以是假期,也可以是平时课余时间。

 

所以,亲戚朋友孩子参与科学研究,在美国不仅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还有被鼓励的成分。

 

大学录取如何区分青少年的作用,是各个大学的责任。如果大学被糊弄,自然不能维持其质量。

 

单纯从申请大学来说,子女与父母做研究,不如与其他人做研究,因为:无法写推荐信。

 

 

对于知道科学论文的人,歪曲事实就是暴露其自身的邪恶,而已。

 

懂科学论文而一味积极群殴的人,就属于后面这类。因为:所有文章一看就知道,不仅发表在我回国之后,而且我不是任何一篇文章的作者。

 

也就是说,我2007年回国,女儿2009年入大学,2010年、2011年是几篇文章的第三或第11作者,不仅合法合规,而且与我毫无关系。

 

一篇论文的作者,才对文章负责,对文章知情。

 

不是作者的人,毫无责任,而且无权对任何人解释文章及其作者。

 

所以,凡是发表过科学论文的人,却找到我来质疑,除了笑话就是邪恶,没有例外。

 

那是一个独立实验室的文章。对于那些文章,我毫无发言权。

 

而追问为什么后来某人做不做生物学,这就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年轻人在美国专业变化是常事。

 

孩子做什么职业,是其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家人以外的毫无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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