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言行一致,有些人言行不一。
有些人,说的时候冠冕堂皇,但其原则和大道理只适用于其他人,只要涉及自己、自己亲戚朋友、自己单位,就不适用,甚至做得非常差。
我曾经很长时间不能理解蒲慕明教授,后来发现,如果区分其言论和行为,就知道问题何在,就常常能解释他的问题。
这样说,并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是可以找到大家能够验证的例子,例如:蒲慕明在美国待了四五十年,对应该避免近亲繁殖的基本概念,应该是很熟悉的,他不可能说任人唯亲是好事。
但他领导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二十多年来坚持近亲繁殖。
现在共48位研究员的研究所,初略算起来有13位与他和他的夫人密切相关,一般是他们的研究生、博士后、或者博士期间指导并共同发表过学术论文。也有亲上加亲(既是他的研究生、又是他夫人的博士后),可以参与全国的脑计划经费规划管理的工作。
成立于1999年的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近年改称:“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其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就是蒲慕明夫人的博士后。
这位后继领导人,继承蒲慕明的方式,也把自己的一位研究生和一位博士后招成了研究员。
自己夫人的学生成为继任领导者、自己和夫人的学生成为研究员、继任者的学生也成为研究员,如果出现一次,两次,怎么解释都可以。如果出现十几次之后,还有人敢解释“这不是家天下”,那恐怕要假设全中国都是傻瓜。
近亲繁殖,对学术发展有很多问题,不言而喻。
一个单位,有些时候有非常突出的学生或前学生,可能出现到处抢,招聘一两个,可以说的过去。但一个单位,五个人是领导人自己的学生,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必定是近亲繁殖。
中国很多单位,过去近亲繁殖问题很严重。不仅影响学科发展,而且导致人事纠纷。
我到北大生命科学学院之后,首先就把学术委员会的老院士换了,不是因为他不好,而是他的学生是前院长、学术委员会有几位他的学生,而且我自己还任命他的一位学生任学院副院长。这样,开展工作就会出现问题,为了工作,必须让他卸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当时学校支持我,但很紧张,以为老院士会不满意,事实上,老院士通情达理,没有提反对意见,是北大生科院早期平稳改革的重要一环。
北大全校人事改革成功的一条是处理了不合理近亲繁殖的问题。
我长期参与北大理工科人才小组,见证全体专家大多数如何认真工作。
北大理科院系的近亲繁殖大幅度下降。
有时校领导的学生被提名到委员会讨论,但如果这些学生学术不突出,或者学术突出但与导师不能分开独立,或者学科设置重叠,都被投票所否决。有一位学院院长新到北大,不知道理工科人才小组的“厉害”,当其提名的人(校领导的学生)被否决时,当初快哭了,全场一时不知所措,我打破了尴尬,告诉他:你不用担心,领导自己在这个委员会也同样投票否决其他院系的近亲繁殖。
北京大学邓兴旺教授是华人植物生物学杰出的科学家。但他全职回国后,只要提名自己或夫人的学生在北大工作,一般都被否决。他有一位学生的研究非常突出,同样被北大否决,但成功地获得清华录用。这样他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而且不被人长期怀疑是否一直需要依赖自己的导师。
蒲慕明教授及其夫人,还有他指定的接班人,如果培养学生特别优秀,就不应该大量放在自己的单位工作。
今天的中国,极少单位还有“自己的学生,成为夫人的博士后,再回自己单位任职”的模式。中国有些地方和单位很严,出现这种模式可能会被人追究如何排除利益输送。
我主持的北京大学麦戈文脑研究所,和我参与主持的北京脑科学中心,不仅没有自己的学生,而且连做一个果蝇的都没有。
因为我主张放手让研究员组成的委员会自主,他们对果蝇的偏见我懒得纠正,因为首先需要大家知道研究单位是公家的,不是研究机构负责人的。这一点,比其他都重要,特别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空间范围内。
附录:蒲慕明家系在自己研究所的研究员(按2022年1月神经所网站)
xxx,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卓越创新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神经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副主任。2002年至2005年在美国加州伯克利分校,分子与细胞生物学系做博士后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
xx,2013年至2014年在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担任助理研究员(导师和论文通讯作者:蒲慕明)
李澄宇, 2004年于中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博士学位(导师:蒲慕明),2004 - 2009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导师:蒲慕明夫人)
xxx,2010-2016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导师:蒲慕明)。2016-2020年期间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
xxx, 2015年至2017年在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从事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的前博士后、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xx, 2006年至2013年就读于中科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导师:蒲慕明夫人的前博士后、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xxx, 1998-2004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共同导师和论文共同通讯作者:蒲慕明)
xx, 2003-2010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神经生物学博士学位。2010-2016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
xxx, 2006年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共同通讯作者:蒲慕明)
xx, 2003-2009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理学博士学位(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共同通讯作者:蒲慕明)
xxx, 2003- 2010年就读于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研究所,获神经生物学博士学位(导师:蒲慕明,论文共同通讯作者蒲慕明和蒲慕明夫人)
xxx,2000至2005年期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分子和细胞生物学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
xx, 2015年至2019年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博士后工作(导师:蒲慕明夫人)
观察以上记录,不是追究这些人的个人,而是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和单位的体系、文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