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药物标准--三期药物试验--的起源

 

目前认为苏格兰出生的海军军医James Lind(1716-1794)首创了严格检验药物作用的记录。长期出海的人会出现坏血病,有人认为桔子或柠檬有治疗作用。1747年,Lind在Salisbury号英国军舰上用12位水手进行了对照试验,每组两人,第一组用苹果汁、第二组食品添加剂硫酸、第三组醋、第四组海水、第五组桔子和柠檬、第六组大麦汤。他的结果显示:第五组有效,第一组稍有改善。他从海军退役后,发表了这些结果(Lind,1753)。Lind不是提出坏血病治疗方法的第一人,但他是第一位进行药物效果对照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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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年,德国科学家Adolph Friedrich Nolde (1764-1813)提出验证药物疗效需要动物和人体试验,要有正常人也要有病人,而且需要避免病人知道用药情况而有偏见(Muscholl,1995)。

 

德国医生Johann Christian Reil (1759-1813)于1799年发表《未来药理学原则》一文,列出8项原则:需要好的常识、有质疑精神,研究需要标准化,用病人做研究也同样,实验需要可以经常、在同样条件下能够重复,一个药物应该单独检验、不宜与其他合用,作用应该特异、而非含糊,需要直接经历观察药物作用,药学名称需要清晰(Reil1799;Gaw,2016)。

 

有这些先驱性工作,才有今天药物要求分期严格试验:动物试验之后,需要经过至少三期临床试验,确定对人的副作用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在较多人群中显示治疗作用(一期临床试验确定安全性,二期在小规模人群确定剂量和有效性,三期在较大人群确定安全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