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不辩不明:小编某与蒲慕明拥泵某
饶老师在文章中,有理有据有节地批评了蒲慕明,而且开门见山说“因为他年资高、在国外时间长”、“在国外全职待了四、五十年,不可能不懂基本规则(不应该占年轻人的便宜)。而且他曾经常公开发表对年轻人的年度教训,俨然正人君子。这种人做的不对的时候,就特别应该被批评”。
饶老师评论道:“蒲的专长是电生理,非常好、也很好地应用于研究神经可塑性。但是,蒲慕明以前从来没有研究过猴,也没有研究过发育生物学。蒲慕明招聘国内其他单位的研究人员,成为神经所的课题组组长/研究员。那么后者就是与神经所其他PIs一样是独立的研究员,可以继续自己独立的课题。但是,蒲慕明居然自己也成为后者克隆猴的文章的共同作者,国内记者招待会俨然自己也是研究的一员,对国外发表采访也是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而且年轻人不善于或不敢对外表达,造成的外界印象是蒲慕明转型成功。转型可以,不能踩着年轻人。自己可以招学生、博士后,不宜把独立的PI当成领导的拐杖。这种做法非常不正常。正常是指相对于国际科学界的常规”。
饶老师还举例说:“在我们神经生物学,全世界第一个神经生物学系的创办者Steve Kuffler。在霍普金斯大学期间,自己还是中年人,不仅不抢其他人的,而是把自己的研究让给年轻人,还给年轻人配其他年轻人,让他们合作,做出诺奖的工作。Kuffler在年轻人的文章初稿改的面目全非,但他并不出现在文章中”。
以上是有理有据的批评。
以下是蒲的拥泵Honfer、其他人的留言和小编的评论。
拥泵某:“蒲布局克隆猴项目近十年,中间组织多少次研讨,在你看来就是提提意见,修改文字??何况蒲也没署名共同通讯。你这明显对蒲有个人成见,混淆视听。曹雪涛图片误用,怎么没见你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点江山呢?”
小编某:“他与年轻人:谁先开始做?有权有势有钱的老人,压上去,年轻人敢不“同意”?在国外的时候,蒲敢这么做吗?不就是欺负中国国内年轻人?”
小编某:“按honfer的逻辑:中国每一所研究所的所长、每一个大学的校长、每一个学院的院长,如果不学习蒲慕明这种奋不顾身扑上年轻人的好课题,真是天诛地灭!”
读者“平心”:“羡慕嫉妒,有失认知。”
拥泵某:“说话别这么极端,这取决于参与的程度。”
读者某:“惹到蒲家的了[破涕为笑]”
拥泵某:“你的发言,充分代表了饶议科学的水平!”
小编某:“您的发言,是否充分代表了蒲家军(残兵败将)的道德水平?”
读者“电池搬砖”:“研讨会这种笑话的活动,也能够拿来当作他的贡献?一个个在研讨会上的专业术语,变成了晚宴上的阿谀奉承。多去看看人民的名义这个电影,看看陈岩石为什么退了还有那么大的话语权!没有共同通讯,不代表没有其他占有!”
小编某不能理解拥泵的逻辑。按这种逻辑,科技部官员们可以每天作为几十篇、几百篇论文的共同作者。他们辛辛苦苦经常组织会议,而且提供经费,会议数量多于蒲慕明、经费数量多于蒲慕明,那么他们就应该成为很多文章的共同作者吗?
是不是他们也应该成为每一次国家科学奖的共同获奖人啊?他们还辛辛苦苦组织了好多好多好多的评奖会,怎么他们就一次都不能共同获奖啊?太冤枉了!
饶老师写过屠呦呦的故事。屠呦呦的领导组织了很多很多会议,领导怎么不能共享诺贝尔奖?他们那时候可不懂什么国际规范,领导自定规矩就可以,不用不好意思。
小编提醒其他年轻人:不要失去信心!中国很多老师不占年轻人便宜。邵峰老师做细胞死亡,是在王晓东的nibs研究所。王老师是所长,并没有因为他早做过细胞死亡、又是邵老师的领导就成了邵老师的共同作者。李毓龙老师在北大生科院用神经递质受体做探针。他的院长是饶老师、也是饶老师招聘他到北大,饶老师在研究神经递质。李老师发了很多探针的论文,饶老师不是任何一篇的共同作者。这样的所长、院长,中国还有很多,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多。
小编某对拥泵某最后一句留言:人,需要有羞耻感。
小编某在暗处,拥泵也在暗处,不用个人结仇。